已满18从此进入甸伊园百度_秘密の入口mini_已满十八从此进入夜来香

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完善校长负责制,保证学校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规范、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对学校重大行政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的会议。议事范围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

发布时间: 2019-01-24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招投标工作廉政守则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招投标工作廉政守则

为规范学校在物资采购、基本建设、维护修缮等招投标工作中的行为,按照《重庆市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守则: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中纪委和重庆市、市社党委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法规、条例,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委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二条 自...

发布时间: 2019-01-24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招标工作廉洁自律守则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招标工作廉洁自律守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工作,预防学校招标工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维护学校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标工作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结合招标工作实际,制定招标工作廉政自律守则。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中纪委和重庆市、市社党委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法规、条例,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委等部门的...

发布时间: 2019-01-24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与监控引导工作,把握网络舆情管理的主动权,提高我校网络舆情管理和处置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舆情信息来源包括但不仅限于新闻评论、博客、BBS、贴吧、微博、微信等。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三...

发布时间: 2019-01-24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学校与师生和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建设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重庆市信访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学校信访工作遵循的原则: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合理、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

发布时间: 2019-01-24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办法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项目,包括国家拨付资金项...

发布时间: 2019-01-24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纪律规定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纪律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含修缮,下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纪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1-24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重庆市信访条例》、《教育信访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责(一)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二)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工作。(三)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调查有关纪检监察信访...

发布时间: 2019-01-24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规定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重要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1-24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党员干部述责述廉监督规定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党员干部述责述廉监督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学校《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制定本监督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正科级以上干部。第三条 党委负责学校党员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组...

发布时间: 2019-01-24

衡东县| 拜城县| 石景山区| 江达县| 富源县| 临江市| 新邵县| 新疆| 昌图县| 石柱|